第48章 问我?那我只能说是我要打十个!(3 / 3)

。“林默,王教授的顾虑是对的。舆论是双刃剑,一旦失控,对被害人家庭可能是二次伤害。”

“二次伤害?”林默笑了。

“人已经被活埋了,账户里最后一百块钱都被转走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坏的伤害?”

他拿出手机,屏幕亮起,手指在上面飞快地滑动着。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好,我承认。”

他的目光从手机屏幕上抬起,看向对面的王启年。

“但它还有一条总则,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相结合。”

“请问王教授,这六大保护,哪个是保护他们去杀人的?”

王启年被问得哑口无言。

林默没给他喘息的机会,继续输出。

“还有您刚才说的《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应当’!这是强制性规定,不是‘可以’!”

“法院凭什么认为‘活埋’这种行为,手段还不够残忍?他们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要把人凌迟了才算残忍?把被害人做成烧烤才算情节恶劣?”

他每说一句,王启年的脸色就白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