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节 大投入[下](4 / 5)

险。“我需要与我的合伙人及律师商量,然后才能提出条件。”最后他说,“当我们就谈判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以后,我会联系你们。”

“一个星期。”只是出于对拖延战术的顾虑,瑞切尔提出一个期限,“一个星期之后,无论你是否已经与合伙人及律师达成一致意见,我们都会再回来。很抱歉,霍尔特先生,但我们太多没有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等待上。”

她的近乎警告的要求让霍尔特怒不可遏,但也无可奈何,最后不得不接受它。

但他仍然很轻松。一个星期,理论上来说已经足够想出一个合适的谈判条件、一个他需要的理想价格,并且还可以弄清楚事情背后是否真的有财团的影子;一个星期,已足够做完许多事情了。

霍尔特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正在犯错误:他调查的东西越多,获得的情报越多,他得到的结论以及想出的谈判条件就越来越偏离正确方向。秦朗的经济实力被严重低估了,尽管不是他一个人这样,即使摩根与洛克菲勒也只是在秦朗参与他们的游戏后才意识到他掌握的活动资本已经达到五百万美元,并且还稍稍惊讶了一会儿,但至少其他人没有遇到也不会遇到他面临的收购危机。

更加不幸的是,霍尔特一点也不知道秦朗利用股票交易市场的动荡使自己掌握的活动资本几乎增加了一倍,而且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收购霍尔特制造公司。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也没有人告诉他,因此霍尔特以及他的合伙人和律师的错误就变成灾难性的了。

首先,他们确认秦朗身后没有财团的影子,接着,他们认为他掌握的资金绝不会超过三百四十万美元,因为他提出的收购金额只是三百三十万,按照大毒蛇武器公司及它的子公司的状况,就算他保留了部分资金应付谈判但也不会比十万更多,因此三百四十万是一个合理的数字。

因此他们提出的收购金额是,三百七十万,并且这个数字不包括安抚工人的费用。

霍尔特相信秦朗绝对拿不出这样一笔巨款。

甚至当谈判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始后,以及谈判进行的过程中,他始终坚信这一点:在极不情愿的将收购金额提高到三百五十万美元之后,秦朗和瑞切尔就不再增加一分钱,相反要求霍尔特降低他的条件;而当这个要求被拒绝后,他们就把谈判重点转移到其他方向。

但这样做毫无意义。收购金额是所有条件中最重要的一条,其他条件都只是枝节问题,即使达成一致意见也无济于事――所以霍尔特干脆没有计较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以便显示自己在谈判中的诚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