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节 对华军火贸易[上](3 / 4)
。整个甲午战争期间,包括李鸿章在内的几位主要官员一共订购了十万支步枪,虽然在当时,这对军火商们来说是件好事,但现在看起来却是一个重大灾难:大部分步枪直到在战争结束之后才陆续交付,因此当清政府开始组建新建陆军时,它没有必要订购新武器。
不过事实上,这也是哈特曼和王振的错误,甚至瑞切尔和秦朗也必须为此负责:大毒蛇武器公司生产了十万支步枪中的绝大部分,而且除了第一批一万五千支,其余部分全部按照秦朗的指示拖延到了战争结束后才交付。
所以现在公司必须为此承担代价。
“你看,事情有多么糟糕。”哈特曼叹息到,“公司得到的军火销售垄断权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确实如此。”王振依旧只能承认。
但这不是哈特曼需要的结果――如果研究这么长时间后得到的结论竟然是大部分责任都应该由自己承担,无论如何都显得太过于……让人郁闷了。
他认为需要找出另外一些因素。
哈特曼认真的想了想。“还有湖北的兵工厂,它正在生产老式德国步枪也影响了我们的业绩。”
“的确。”王振第三次承认了他的说法。
由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枪炮厂在外国军火商的眼里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麻烦,虽然它正在生产的m1888“委员会步枪”已经明显落后,但那些执掌权力却又不愿意购买外国武器的高级官员――比如张之洞自己――依旧愿意选择它作为进口武器的有效替代品。
事情很容易说得过去:首先,本国制造的步枪至少价格足够便宜,也可以满足一些人的自豪感;其次,虽然性能不那么先进,但“委员会步枪”依然可以杀伤敌人,;最后,按照清军陆军的素质,无论他们装备的是什么,“委员会步枪”或者predator,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都不会有任何区别。
因此武器性能并不重要,价格便宜才是官员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既节约开支,又为贪污公款留出了空间。
情形非常明确,完全不能让人满意。
“我们必须改正这样的状况。”哈特曼显得忧心忡忡,当然他也应该忧心忡忡,“如果还不能创造一点业绩,我们就要被公司解雇了。”
王振习惯性的点了点头。“确实――”
“你能不能说点别的,王?”哈特曼叫起来,“这是我们俩人的麻烦,而不是我一个人的。”
“你希望我说点什么呢?伊斯特,我一点办法也没有。”王振悲观的摇着头。“我所擅长的是卖醋,不是买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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